十一年前的1989年,还在新闻学院念书,乘假期北上太平参加一个“写作人工作营”。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的许多人与事都不太记得了。
今年5月,收到一封来信,一个男孩给我写的信。他告诉我在十年前的工作营之后我们通过信。
我一直在记忆里搜索这个男孩的踪影,无奈没有与他通过信的记忆。他在后来的信里引述我写的几个句子,看着看着,就觉得这个人一定没有骗我。这几句话,就是我惯常用的口气。
5月至今,通了几封信,都是他写得勤,每每一收到就马上在当天回信。而我,收到了他夹杂在许多读者来信之中的信件,总是搁上好一阵子才给他回信。这一阵子可能是两个星期,有时是两个月。
他没说什么,依然在每一次收到我漫不经心写给他的信之后,在同天回信,在信末都会淡淡地说:这一次回了信给你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收到你的信……。
现在回想起来,几乎每一封来信的结尾都有点哀怨的情绪。
这件事我并没有特别放在心上。每天要做的事很多,要回的信也很多。我给他回信的语气及态度依然不痛不痒,就像对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朋友(他到今天都不知道我在星洲副刊写专栏。他只看英文报的。他也不是我的读者)。
不曾深思他为什么对我这个忘了有他存在的十年朋友这么好,这么认真。我一直以为,在他心目中,我只不过是个在闲时、无聊时通通信的朋友而已。
直到今天接到了他的信。
在信上,他说:“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与你说话,也很喜欢你的性格与想法,以往就是这个原因,所以才与你通了几封信。对于你的失踪,我也未曾沮丧过,只知道,很信任、也很喜欢你。就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。”
我看了非常震惊。
这个比我小六岁的小男孩,居然在他十四岁时就懂得欣赏一位大姐姐,且把她放在心上十年之久。十年来,没有放弃过想再与她联络上的想法。想到这里,眼圈已有涩涩的感觉。
连忙找回前几封他写给我的信。阅着看着,我渐渐有一点明白了。是我粗心未去注意,一向强调自己对所有的读者来信都要真诚以待的我,居然忽略了这个十年朋友在处处是痕迹的字里行间,所透露出的情谊。
他写道:“理科,尤其是Biology,是索取人命的挑战,但我非孤军作战,十年来,是你忘了我而已,而我一直牢牢记住你当年给我的几句鼓励的话。”
说到我把他忘了,他写:“忘得一干二净也无所谓,反正,我本来就是傻子一个,‘痴情’的人,总会做一些不太实际的事。”
说到我失踪十年的事,他说:“认识你真好,但也因你无缘无故闹失踪而担心了十年,还好,不是太久,十年而已。”
十年而已,当年的我年方廿岁,他才十四岁。
此刻,我的心情极为复杂,为他执着于这份情谊而感动,为他十年来多方打探、不断找寻我的下落而动容,也为自己的粗心、这六个月来的不近人情而悔恨。
如果,一个朋友,十年来一直对与你的这一份友情念念不忘,我想这一个朋友大概可以交一辈子了。
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容易感动是好是坏,也许人生的美,就要一颗感动的心才能体验的吧?
例如一个念中六的男生写信告诉我,他好喜欢一个女生,但被拒绝了。那天,见到她,她故意回避他,他伤心极了。他用浅浅的口气在信尾端这么写到:“昨晚,我又失眠了。”
我居然也为他的失恋难过了一阵子。
有个女读者写信来,说起她八年前因为在吉隆坡受了一次感情重创,跑到新山去疗伤,直到今天,三十好几了,还没敢第二次进情场,结果被我写信去骂:“跌过了才会更坚强,遇到好的男人就该好好把握,要不然你这样孤身一人,又过得不是很快乐,这算什么?这算懂得或看透人生吗?我宁愿你找到幸福而不是看透人生。”
这个读者大概也不明白我这么激动干嘛,又不关我的事。
多两年吧,多两年我可能会练得无情一点,到时候读者写信给我才不会挨骂。